广东惠州市望江公园项目BT招标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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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招标条件:投标人为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且具有项目融资建设能力,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单位,基本要求如下:
7.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600万元人民币(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,按报名当日汇率换算),且具有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;
7.2投标人应具有中标之后按建设计划投资的能力,报名时必须提供融资意向协议或自有资金证明,总额不少于2400万元人民币。
7.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在报名前提交6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(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: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;开户银行:惠州市建行麦地支行;帐号:44001718136053002953);
7.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8、报名资料:
8.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8.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8.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
8.4自有资金证明或融资意向协议书复印件;
8.5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;
8.6提供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。
以上资料一式二份(复印件加盖公章),加封面与目录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。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。
9、其他事项:
9.1报名时间:2010年12月14日至2010年12月20日9:00~11:30,15:00~17:00(北京时间,下同,节假日除外);
9.2报名地点: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(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部);
9.3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,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和发售招标文件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,售后不退;